达州2022年度建设工程师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scdzljs | 发布时间:2022-11-20市级有关部门,通川区、达川区和达州高新区科经局,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组织开展好2022年度全市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建行规〔2020〕14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市级有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和非公有制企业符合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中央、省在达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的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申报条件的人员。
(四)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范围
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包括:
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城乡建设规划、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
三、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建行规〔2020〕14号)执行。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一)品德诚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诚实守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申报人员须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学历、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论文、技术成果等失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责任人,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
1.技术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建设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建设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3.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4.在建设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相应层级建设工程职称,应符合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符合我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2)学历条件。具备我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规定的学历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资历条件。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5.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建设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的依规执行。
(三)业绩成果。
1.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1)参与完成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业绩。
(2)具有1篇以上由本人撰写、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自身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的论文(论文是否公开发表不作统一要求,仅作为评价参考)、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技术成果。
2.工程师
(1)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完成2项市(厅)级科研项目或3项县级科研项目,并通过验收或第三方机构鉴定。
②参与完成2项甲级,或4项乙级,或8项丙级建设工程勘察项目。
③参与完成2项大型,或4项中型,或8项小型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④参与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或6项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⑤参与完成1项大型,或3项中型,或8项小型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检测鉴定、工程造价过程技术咨询管理;参与完成6项大型或12项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技术经济分析、招投标成果文件的编审;参与完成3项县级以上城乡建设规划,并已印发实施。
⑥参与完成2项大型,或4项中型,或10项小型白蚁防治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参与完成4项大型,或8项中型,或12项小型供热、供气、供水、排水工程项目的施工、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参与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或3项小型环境卫生工程项目的施工、设施设备运行维护。
⑦获得与本专业技术相关的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取得了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⑧参与研制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1项以上并已推广应用,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2项以上。
⑨参与建设工程政策研究、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工作,在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组织科学管理、强化服务保障等方面业绩贡献突出,提出的意见建议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正式出台的3个以上政策文件采纳采用。
(2)任现职期间,具有1篇以上由本人撰写、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自身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的论文(论文是否公开发表不作统一要求,但科学引文索引、论文引用榜单和影响因子排名等可作为评价参考)、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技术成果。
(四)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习。
(五)破格申报条件。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主要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
1.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四川省专利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创新创业奖1项。
2.获得建设工程项目国家或省级奖项1项。
3.获得省(部)级一类技能大赛第一名,或四川技能大师,或四川省技术能手。
4.完成工程建设省级工法1项;起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设计图集)1项,并已颁布实施。
5.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创造税收在500万元以上。
四、符合下列条件,可直接申报或提前申报高一级职称
1.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1)参加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以上,工作成效显著的。
(2)参加精准脱贫工作,成绩突出,并受到省、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其部门表彰的。
(3)获得建设工程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2.在基层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累计工作满15年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在基层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
3.畅通青年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对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参加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青年人才,从事本专业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可根据工作经历和业绩贡献,直接申报参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申报程序
凡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完善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等相关手续。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中级及以下职称申报者通过填写附件表格申请,申报人员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单位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所在单位按有关
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 由所在单位出具内容详实的推荐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三)部门审核
1.市级各主管部门应严格把关审核,对市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单位推荐的,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推荐后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电话:0818--2143763)。
2.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和职改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
3.中央、省在达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需由相应职称工作机构审核签章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四)复核受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受理。
(五)破格评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改办抽取2名同行专家对破格申报人员进行主审,召开同行专家破格推荐会,同意破格的进入评审程序。
(六)评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包括:答辩、专业组会评议、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
(七)公示。申报初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初级职称任职资格文件;申报中级职称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拟通过人员报送达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印发中级职称任职资格文件。
六、答辩要求
申报建设工程技术职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参加答辩:
1.非本专业学历;
2.享受基层、援藏援彝、脱贫攻坚等政策的;
3.取得建设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对应申报中级职称的;
4.高技能人才申报中级职称的;
5.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专业组根据申报人员情况认为需要参加现场答辩的。
七、评审费用
按照相关规定,中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40元,需答辩人员另收取答辩费60元(答辩签到时收取);初级职称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
八、申报时间
2022年度申报建设工程中、初级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2月10日(工作日期间),逾期不予受理。
九、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代发论文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申报建设工程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和工程师职务所需材料及装订顺序各1份。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1
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员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下列两类: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评审表》封面拟评审任职资格要写明拟评审任职资格及专业名称,表内任现职前后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要详实、有重点的填好,“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内容应包括: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核实结论,单位对申报人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等。
二、综合申报材料。内容要求及装订顺序如下:
(1)综合材料目录;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2002届(含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届以前高等教育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4)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与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5)单位推荐意见书1份。内容应包括对申报人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等的评价,单位负责人需审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具有1篇以上由本人撰写、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自身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的论文(论文是否公开发表不作统一要求,仅作为评价参考)、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技术成果。
(7)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人员,需提供在建设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考察合格证明。
三.以上资料双面打印。
附件2
申报建设工程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下列两类: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评审表》封面拟评审任职资格要写明拟评审任职资格及专业名称,表内任现职前后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要详实、有重点的填好,“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内容应包括: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核实结论,单位对申报人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等。
二、综合申报材料。内容要求及装订顺序如下:
(1)综合材料目录;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2002届(含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届以前高等教育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文件及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含共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原件及复印件等。
(4)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与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5)单位推荐意见书1份。内容应包括对申报人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等的评价,单位负责人需审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具有1篇以上由本人撰写、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自身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的论文(论文是否公开发表不作统一要求,仅作为评价参考)、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技术成果。
(7)中等专科近4年、大学专科近2年和大学本科近1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三.以上资料双面打印。
附件3
申报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下列两类: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评审表》内凡在任现职前、后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几页内填写的业绩内容简单者,将不予受理或不予审批。“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内容应包括: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核实结论,申报人进行公示的结果,单位对申报人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等。
二、综合申报材料。内容要求及装订顺序如下:
(1)综合材料目录;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2002届(含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届以前高等教育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文件及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全国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含共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原件及复印件等。
(4)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与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5)申报人员在本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6)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期满考核用)。
(7)单位推荐意见。内容应包括对申报人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等的评价,单位负责人需审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8)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要认真总结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9)学术技术成果。任现职期间,具有1篇以上由本人撰写、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自身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的论文(论文是否公开发表不作统一要求,但科学引文索引、论文引用榜单和影响因子排名等可作为评价参考)、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技术成果。
(10)《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登记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11)近4年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12)获奖、专利证书等主要证明材料。
三.以上资料双面打印。
附件4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
1.凡申报职称的人员均应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则不予申报评审。
2.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3.请将诚信承诺书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附件4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单 位:
姓 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拟评审
任职资格: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1-7由本人填写,8-11页由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核认可。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用笔划去,“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4、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 现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曾用名 | 无 | 出生 年月 | |||||||||||
出生地 | 身份证 号码 | ||||||||||||
参加工作时间 | 身体 状况 | ||||||||||||
最高学历 | 毕(肄、结)业 时间 | 学 校 | 专 业 | 学 制 | 学 位 |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 现从事何种 专业技术工作 |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 | |||||||||||||
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 |||||||||||||
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 | |||||||||||||
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任何职务 | |||||||||||||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种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 |||||||||||||
懂何种外语 达到何种程度 |
学 习 培 训 经 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起 止 时 间 | 专业或主要内容 | 学习地点 | 证 明 人 |
工 作 经 历
起 止 时 间 | 单 位 | 从事何专业 技术工作 | 职 务 |
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起止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项目、课题、成果等) |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
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起止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项目、课题、成果等) |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
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日 期 | 名称及内容提要 | 出版、登载获奖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情况 | 合(独) 著、译 |
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
日期 | 考试种类 | 考试科目 | 考试成绩 | 组织考试单位 | |
答 辩 情 况 |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本页“考试成绩”指职称考试情况,由本人填写,考试种类填“职称考试”,其余项目按实填写;“答辩情况”不填)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
、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本页由所在工作单位填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基 层 单 位 意 见 | |||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
呈 报 单 位 意 见 | |||
主管部门或县人事部门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市 、地 、 州或省级 部门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本页“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工作单位填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评 审 审 批 意 见
专家评议组 或同行专家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评审组织意见 | 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表 决 结 果 | 备注 | |||
赞成人数 | 反对人数 | ||||||
主任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 |||||||
人事或职改部门审 批意见 |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