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如何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作者:scdzljs | 发布时间:2024-08-23现在公司的用工形式多种多样
其中劳务派遣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
但劳务派遣并不是谁都能做
需要有资质
也就是要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那么
办理需要哪些条件呢?
请收好这份办事指南!
设定依据
(一)《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五十九条。
(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令第 19 号)第八条。
(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第七条。
许可条件
(一)《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 数额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办单位或组织向成都市双流区政务大厅综合接件窗口提交申报资料,材料齐全无误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规定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二步:区行政审批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其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查,在办理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三步:对批准设立的劳务派遣经营机构发给《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对未批准的申请单位,在办理时限内书面告知其理由。
第四步: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对不予受理、不予许可的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告知申请人理由,申请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申请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 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具有产权的经营场所或租用租期不少于1年的固定经营场所);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温馨提示
以上申请材料、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A4纸打印)的,请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提供人签名并加盖鲜章。将上述材料依序编写页码、目录分类整理成册。
前置条件: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