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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和程序

浏览量: | 来源: scdzljs | 发布时间: 2023-03-17

达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图1)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应具备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

2.应当有与其经营和储存的食品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场所,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食品经营场所应距离暴露的垃圾堆、茅坑、粪池等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至少25m

(二)食品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应当分隔或者可以用一定的分隔相分隔;

(三)食品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4)按照生食与熟食分开的原则,设置生鲜食品和熟食产品的销售区域或专柜,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与其经营的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洗涤、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废水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存放等设备或者设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进口食品、原料和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不洁物质;

(二)贮存、运输、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

(三)销售无包装直接入口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销售工具;

(4)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4.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5.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储存、运输、检验、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在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前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依法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材料;农村也可由乡镇卫生院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

患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得从事直接进口食品接触工作的疾病的员工,不得从事直接进口食品接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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